(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继续推进以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项目为重点的科技建设计划,加快建设“深圳市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技术项目”(人口计生优生遗传重点实验室)。加强出生人口素质的监测,普及优生优育知识,依法依规开展遗传与优生咨询、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为已婚育龄群众提供出生缺陷筛查服务。注重外来工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积极做好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加强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以“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平等参与的经济社会政策,促进男女平等。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等案件。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B超检查登记、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信息反馈、举报监督等制度。坚持突击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五)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实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计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建立健全融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有利于计生家庭发展、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环境,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要加大力度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优惠政策。采用社会统筹共济、财政支持和个人承担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建立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优惠保障制度。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给予生活保障补助。要积极构建以家居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建设健康、安全、积极、和谐的老龄生活环境。
四、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保障力度
(一)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到2008年,全市常住人口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应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要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从事公益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经费的落实。隶属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非营利的公益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财政全额拨款。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逐步加大财政对人口计生基础设施、科技等方面的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