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目前在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管理上,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绝对不能让新的建筑变成新的垃圾,不能让新建建筑变成能源消耗的黑洞。最主要的就是要落实六项制度。这六项制度,希望我们在座所有的领导、所有的同志不仅能倒背如流,而且还要细心领会。
第一个制度是“设计专用章制度”,就是针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目的是提高设计人员水平,来保证从设计开始就把建筑节能工作考虑进去;第二个制度是“建筑节能设计认定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设计文件进行节能专项审查后,对符合标准要求的,我们要发给《建筑节能设计认定证书》,这是整个监管体系中非常核心的一个环节,也是我省的首创。未取得《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规划部门不予颁发《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不得进行预售。目前来看,11个市中有8、9个市执行的不错,有个别的1、2个执行的不好,需要进一步地深化。第三个制度就是“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制度”,前一段的主要任务鼓励大家办理认定,目的是把节能产品纳入到我们的管理范畴。下一步主要是规范,既进行了认定,后期的监督和管理也要跟上。上午传达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认定产品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这个责任落到了我们在座的11个市的肩上,希望大家会后一定要抓紧研究,把认定后的动态考核和管理监督抓起来,来保证市场上假冒伪劣的产品不能进入施工工地,保证老百姓的利益。第四个制度就是“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办法》已经发到了大家的手中,上午也做了传达和讲解,而且个别市已经开始了试点。省厅把这个制度设立起来了,但制度的落实,还得靠各市根据各自的情况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各市的管理体制、条件和基础也不太一样,不能一刀切,因此需要各市做好贯彻专项验收制度的细化和深化工作。第五个制度就是“建筑能效评定制度”,在2006年我省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测评标准,初步的设想是达到50%节能标准为“一星”,达到65%标准的为“两星”,达到65%标准以上的为“三星”。最近省厅正在起草三个文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今后能效评定工作还要继续深化,要以此为手段引领社会、引领老百姓的节能意识,利用社会的力量和老百姓的力量替我们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第六个制度就是“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和房地产预售等环节,把建筑节能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另外要求在《住宅使用说明书》,要载明建筑节能的信息。此项工作进展还不平衡,特别是在房地产预售环节,大多数市还没有执行。要发挥建设系统既管建筑、又管房地产的整体优势,把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好。
3、继续深化供热改革,推行按热计量收费。实行热费收取方式的改革是解决当前“节能不节钱”的一个重要工作,也是阻碍建筑节能工作推进的一个瓶颈,不容忽视。省厅已会同物价部门出台了一个按热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现在就缺各市具体的操作办法。11个地市现在没有1家拿出具体办法来,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目前过渡期可实行双轨制,不具备条件的还按面积收费,但至少目前做了分户供热、分户计量的要有个具体的收费标准。目前推行起来是有一定阻力,但我们绝对不能让步。所以在座的各个局长要把此项工作当作重要任务来抓,争取11个市在明年6月份之前,就现有按面积收费的标准平移过去,不要提高不要降低,变成一个热量收费的标准。引导和鼓励老百姓投资以后,能够有所回报,节能效益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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