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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地方高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地方高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高〔2007〕61号)


市属各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十一五”期间上海地方高校将有50个专业列入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为做好本年度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等学校要做好“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应当充分体现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通过申报和建设,使办学定位将更加明确,专业优势将更加突出。“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申报范围限于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5年以上的专业。本年度每校限报1个(本年度教育部给上海额度11个)。

  二、申报的专业应为紧密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主动适应上海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需要的目录内专业点。上海市教委教育高地建设项目的本科专业点可优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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