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领导班子战略思维和管理能力的培养,每年举办2期以上出国培训班,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公共管理知识轮训,逐步达到局以上单位配备2名以上经过国内外中长期管理知识培训的领导干部。培训班采取国内外高校上课,国外相关政府机构实习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领导干部英语技能培训,每年举办1期业余英语培训班。
2.中青年干部及后备干部。实施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积极选送优秀的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继续选送35岁以下优秀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1年制青干班学习。
继续加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等环节,通过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国内外著名高校参加中长期脱产进修、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国情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到有关部门挂职锻炼等措施,加快后备干部健康成长,促进后备干部人才库的建立和完善。区、县级市、局以上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每3年必须参加1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其他各级领导层次的后备干部必须经过相应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并把培训情况作为对他们进行考察的重要内容。
3.基层干部。加大以街道、镇干部为主体的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继续由市委党校举办街道、镇党委正副书记和街道办事处主任、镇长培训班,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为目标,着重开展理想信念、执行政策、发展经济、依法办事、服务群众、遵守党风党纪和解决自身问题方面的教育。继续在市委党校开办镇党校校长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党校的培训质量。统筹调配培训资源,将培训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县级市的基层干部送到市内资源较丰富的培训机构学习。
4.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加强对女干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培训,积极选送女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加强对从事妇女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争取在“十一五”时期轮训一遍。注意抓好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提高维护民族团结的能力。加强对党外干部进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培训,依托市社会主义学院继续办好统战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各类党外干部培训班,重点办好2个月的党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到2010年,把未参加过此类培训的以及各级领导班子中新提拔的党外干部轮训一遍。在举办其他班次时,要注意安排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参加培训。
5.其他公务员。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严格初任培训、拓展任职培训、加强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参训率必须达到100%。处级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科级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任职培训应该在任职前或任职后1年内完成。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实行指令性培训与自选培训相结合的运作机制。“十一五”期间推出以公共管理核心课程为主要内容的更新知识必修课和一定数量的自选课程菜单。继续抓好公务员英语学习、宽带网络与电子政务培训、公共服务礼仪教育和应对突出事件能力培养。办好“广州公务员能力建设名家论坛”。依据《
法官法》、《
检察官法》、《
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制定政法系统公务员培训规划,严格落实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法律意识的培养,大幅度提高政法系统公务员综合素质。支持和鼓励各系统、各部门和各单位组织的专门业务知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