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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赣府发〔2007〕22号 2007年9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精神,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根据《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根本保证

  (一)深刻认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大意义。

  《江西省公众科学素质(2004-2006)行动计划》下发后,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科普队伍、科普阵地和科普手段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省公众科学素质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我省科普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完善,科普设施、经费等资源分布不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力度和质量有待更大提高,大多数公民对于基本科学知识了解程度相对较低,在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等方面比较欠缺,一些不科学的观念和行为仍然存在,愚昧迷信在某些地区较为盛行,城乡之间公民科学素质差距甚大,公民科学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创新创业江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培养大批创新型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人才强省,需要广大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作为支撑。要建设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山清水秀、和谐平安的新江西,需要广大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来保障。

  因此,把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提高自身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强烈愿望置于重要位置,加强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公共服务,使全体公民共享科学技术成果,对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提高全民族素质的要求,对“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富民兴赣,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牢牢把握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推进科学技术教育、普及工作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为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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