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湖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发〔2007〕5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外视工作需要可称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或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全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研究审议重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清泉 省长
副组长:周坚卫 常务副省长
阮成发 副省长
李春明 副省长
成 员:李新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邹贤启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达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宗柏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欧阳万坤 省经委主任
王延觉 省科技厅厅长
陈绪国 省纪委副书记
罗 辉 省财政厅厅长
杜云生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杨晓波 省建设厅厅长
林志慧 省交通厅厅长
王忠法 省水利厅厅长
陈柏槐 省农业厅厅长
尹汉宁 省商务厅厅长
朱忠华 省卫生厅厅长
杨泽柱 省国资委主任
刘 勇 省国税局局长
王文童 省地税局局长
李 兵 省环保局局长
毛凤藻 省统计局局长
祝金水 省林业局局长
王泽洪 省质监局局长
张卫东 省物价局局长
骆新华 省外侨办主任
霍小平 省国防科工办主任
章新生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传豪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