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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4金融服务业。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中小金融机构通过改制、重组、并购等形式,做大做强。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资本依法试办股份制中小银行和参控股金融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海外金融机构来鄂落户或开设分支机构。大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建设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的融资平台。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市场为平台,整合省内资源,形成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积极拓展保险、证券和投资性公司的金融业务。组建区域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增强区域金融服务能力,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

  5信息服务业。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促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推进社会服务信息化。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软件产品。大力发展以客户需求设计及产品研发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拓展金融、保险、证券、航空等领域以及采购、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处理、远程维护等环节的信息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推进数据分析、研究用户化解决方案的知识处理外包服务。力争5年内全省信息服务业的年总收入达到650亿元。

  6中介服务业。按照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的方向引导和扶持中介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拓展和规范会计、审计、税务、律师、租赁、资信、评估、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加快发展会展业,积极扶持全国性和国际性的知名展会,培育具有产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常设性会展。鼓励通过与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的合资合作,引进先进服务理念、手段和技术,提升全省中介服务业的总体水平。基本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合理、运作规范、接轨国际的现代中介服务业体系,建成以武汉为龙头、带动其他城市、辐射中西部地区的中介服务网络。

  (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十五”期末提高3个百分点,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比“十五”期末提高4个百分点。力争经过5年努力,全省物流、旅游、文化、金融、信息、中介等六大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使我省成为中部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平台,成为中西部地区现代服务业最发达的省份之一。力争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培育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5家以上,建成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园、东西湖B型保税物流园和楚天传媒产业园等一批现代服务业发展园区。全省服务业的总量实现倍增、布局相对集中、结构明显优化、功能大幅提升、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成为优化全省经济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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