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
2、建立覆盖农村基层的文化服务网络。
3、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
4、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5、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文化活动。
十八、省卫生厅
负责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1、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2、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3、实施“整县推进、综合治理”的血吸虫病防控工作。
4、完善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5、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药品供应监督网络。
十九、省广播电视局
负责督促和指导农村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和规范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广播电视舆论引导,提高“三农”节目的播出数量与质量。
2、组织实施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和省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
3、完善“村村通”维护管理体系,确保“村村通”工程长期有效运行。
二十、省林业局
负责全省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展绿色家园创建行动。
1、指导全省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2、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
3、加强各类商品林、风景林建设,花卉、苗木培育和森林旅游工作。
4、指导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十一、省粮食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推进粮食产业化。
1、搞好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
2、培植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粮油精深加工。
3、为农户提供科学储粮技术服务和指导。
二十二、省编办
负责研究建立乡镇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乡镇政府转变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