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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的通知


  3、加快乡镇渡口改造。

  4、组织抓好农村公路的维护和管理。

  十四、省水利厅

  负责防汛抗旱,保障农村用水安全,抓好水利血防工程,加强灌排设施建设和水环境治理。

  1、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加强长江、汉江防洪工程建设;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2、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一五”期间,解决16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抓好安全饮水工程管护机制创新。

  3、加强水利血防工作。

  4、加强灌排设施更新改造和建设。

  5、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十五、省农业厅

  负责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优质农产品工程,抓好科技兴农,加强生态家园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

  1、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强农业板块建设。

  2、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和多功能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做强做大畜牧水产养殖业。

  3、落实涉农政策。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支农项目资金和政策的争取、落实工作;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4、健全良种繁育、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5、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

  6、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7、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

  8、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农民科技培训。

  9、深化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动植物保护和检疫管理。

  十六、省商务厅

  负责加强农村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出口。

  1、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发展农村连锁超市和农家店。

  2、培育扶持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

  3、促进农产品进超市。

  4、支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创建农业出口品牌。

  十七、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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