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办发〔2007〕23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8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是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才队伍逐步发展壮大。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也面临严峻挑战。从总体上看,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轻视技能劳动和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当前,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在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是增强经济社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开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