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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1)指导新生儿护理及婴幼儿母乳喂养,提供新生儿保健服务及家庭访视,儿童生长发育系统管理、儿童常见营养性疾病、智力障碍、听力筛查与随访,协助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辖0-5岁儿童死亡入户调查。
  (2)加强流动儿童和体弱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做好儿童五病(肺炎、腹泻、佝偻病、贫血、营养不良)防治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及健教活动,辖区内托幼机构营养工作及卫生保健指导,儿童意外伤害干预。
  6.老年保健与康复
  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家庭访视,指导意外伤害的预防、自救和他救。以躯体运动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适应为重点,对恢复期病人和残疾人提供康复治疗和咨询。
  7.精神卫生与管理
  对辖区内确诊的精神病患者建卡登记与随访,并配合专业机构开展常见精神疾病的早期防治与咨询、心理健康指导、康复与管理。
  8.计划生育咨询与指导
  新婚卫生与访视,避孕节育方法咨询和指导,常见避孕节育副反应咨询指导、宫内节育器随访,免费避孕药具发放与管理。
  9.社区健康教育
  开展各类宣传日活动、社区健康教育专栏建设、发放健康处方和宣传品,各类疾病防治咨询等公共卫生知识宣传,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健康教育,维护和促进健康行为方式。
  (二)外来常住及流动人口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
  1.对于社区居住6个月以上外来常住人口、外来流动人口疾病和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外来人员疾病检疫与消毒管理、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意外伤害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重点精神性疾病管理等危及公共安全事件卫生管理。
  2.外来常住人口健康档案,卫生统计管理。
  3.外来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4.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条件确定的其他地区性服务工作。
  (三)社区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疾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突发事件发生地区下达的各类社区公共卫生项目性工作任务。
  1.根据抽样确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社区预防保健综合检测项目。
  2.与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等。
  3.社区卫生需求调查。
  4.与突发事件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应急处置任务。
  5.经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下达的其他项目工作。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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