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善工作环境。要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特点的收入分配办法,优先考虑社区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提高工资级别,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岗位培训。要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重点针对本地工作人员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培训,提高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技术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素质。要充分发挥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和兰州、张掖、平凉等分中心的作用,将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纳入全科医学临床教学基地。要制定专门培训计划,落实专项资金,加强管理人员、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及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培训,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向全科医师发展。力争到2010年完成全省全员转岗培训。
五、合理布局,全面加强社区卫生内涵建设
社区卫生机构要为广大群众提高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和医疗等“六位一体”的服务,要体现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使广大群众少生病,预防慢性病发展成为残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协调,及时将妇幼保健、计划免疫、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下沉到社区。要参考发达地区社区卫生工作经验,积极引进社区卫生管理软件,完成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和录入,做好社区卫生诊断,建立慢病长期随访管理机制,降低居民慢病患病率和致残率。
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下发的《甘肃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与经费补贴标准》,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本地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职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质量考核,确保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六、突出创新,逐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各地要在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原则下,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发展本地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抓好试点,逐步推行。各市州要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逐步开展收支两条线试点,探索实行社区首诊制。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使用和价格管理的通知》、《第一批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品种和企业名单》、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等要求,尽快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社区常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利润减少部分由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由于试点工作涉及筹资和投入、医疗保险、药品流通、医疗救助等多方面的政策,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为建立符合我省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供政策依据。
兰州市作为全国29个社区卫生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之一,市、区两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通过试点探索,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多渠道的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改革制度,率先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筹资通畅、运行科学、人才稳定、功能良好、群众广泛利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全省创造和提供可以借鉴和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