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肇府[2006]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度,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37号)和《关于印发肇庆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办发[2004]32号)、《关于下达2005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肇府办[2005]51号)及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的通知》(肇就[2005]2号)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人员实现再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我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积极主动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1890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475人、“4050”人员再就业191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3624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3%、111.3%、107%、104.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的先进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经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市政府决定对在2005年度就业再就业中成绩显著的端州区、德庆县、怀集县政府等3个县(区)授予“2005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并发给奖牌和奖金;对在2005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完成各项指标较好的鼎湖区、高要市、四会市、广宁县、封开县政府等5个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授予“2005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达标单位”称号,并发给奖牌和奖金;对认真履行2005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等8个单位给予表扬和发给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奋发努力,争当排头兵,共同促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