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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三)建设中成药生产和中药饮片加工基地。要加快现有药品生产企业的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步伐,尽快通过GMP认证。同时,依托我市中药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引进一批规模较大、科技水平较高的中成药生产和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实现中药材深加工,带动中药产业跨越式发展。积极实施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认证制度,争创省级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示范园。严格执行《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和《山东省中药炮制规范》,注重现有中药标准的提高,认真实施国家中药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扶持发展新型中药饮片(包括配方颗粒)生产加工,鼓励开展中药提取物和质量控制研究,重点开发以白花丹参、生姜等优势品种为主要原料的中药标准提取物、中成药制剂和保健食品,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最大限度拉长中药产业链。
  (四) 建立中药材市场服务体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我市中药材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中药材信息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时提供中药材市场信息,预测市场行情,指导中药材种植。要加强与省内外中药材专业市场的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充分发挥我市地理位置和交通优势,依托“三辣”等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建设,引导建立中药材集散地,并逐步建成中药材现代物流法人集团,全方位拓宽市场销售网络。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中药材监管,规范生产流通秩序,创造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市场环境,为现代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保驾护航。
  三、政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拓宽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中药产业抓出成效。要配备有知识、懂技术、事业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
  (二)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中药材种植。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药材种植的支持力度,要积极扶持中药材基地建设、GAP认证、技术培训推广和中介组织建设。要积极扶持中药材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建设,通过财政贴息的办法,增强其融资能力,引导民间资本和信贷资金投入中药产业开发。要把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同退耕还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农业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为中药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建立中药协会,完善中药材生产销售服务网络。要尽快成立市中药协会,吸收中药材技术人员、种植大户、农民经纪人、中药材加工企业等为会员,定期组织会员研究、分析、预测中药材市场行情。加强同全国中药材专业市场和大型中药生产企业沟通联络,尽快健全中药材服务网络。加强对中药材开发的指导,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和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等服务。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中药材种植质量。要加强市药品检验所建设,充分发挥在药品检验检测人才、设备、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全方位服务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以莱芜市丰盛丹参研究开发中心为依托,加强同知名中药材企业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合,引进人才、技术、品种和先进的管理方式。加强中药材技术队伍建设,依托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学校,培养中药材专业人才。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技术承包或以技术入股,开展有偿服务和按效益提成,逐步推行规范化种植技术。要加强对药农的技术培训,力争用4年左右的时间,使80%的药农掌握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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