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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莱政办发〔2006〕3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意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  二○○六年八月十日)

  我市中药资源丰富,中药材种植历史悠久,发展潜力较大。药用动、植物有500余种,野生药材总蕴藏量达1.5万吨,是全省中药材蕴藏量较丰富的地区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促进中药产业加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3〕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发展规范化道地药材为突破口,以规范化种植、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发展为手段,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之路,全面提升我市中药材种植的现代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中药材总产值突破3亿元,全市药农人均中药材收入达到1500元,中药材加工转化率达到40%。基本建成集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提取、中成药生产和药品研发、中药流通于一体的现代中药材种植基地。
  二、发展重点
  (一)加强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北部山区和南部山区为中心,规划建立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区。坚持总体布局与区域发展相结合原则,制定保护和开发利用野生中药材资源规划,建立可持续利用野生中药材资源机制和濒危中药材预警机制,严禁滥采乱挖和过量采集。开展全市中药材资源普查工作,加强中药材研究,建立保护区内的野生中药材基源目录和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基因库品种。对药用价值较高而种源日益稀少的药用植物,进行人工栽培试验,采取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相结合的措施,逐步建立中药材保护生产基地、中药文化旅游区、中药材驯化园、中药材种质培育基地。
  (二)建立中药材GAP种植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是中药产业发展的基础,要紧紧抓住白花丹参、紫花丹参、桔梗、白首乌、生姜、花椒、山楂等道地药材质量优良、产量较大、知名度高、市场畅销等优势,按照“区域化布局、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建立一批中药材种植基地。积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重点是以现有的白花丹参基地为龙头,在北部山区规划建设白花丹参GAP种植基地,并力争早日通过国家认证。要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种植模式,通过基地产业聚集和示范作用,带动中药材规范化、现代化种植和分散农户种植的集中成片发展。鼓励省内外中药生产、经营企业在我市自办或联办药源基地,走市场、定单、生产、销售一条龙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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