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莱发[2006]9号文件精神搞好城市道路整治的具体意见
(莱政办发〔2006〕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搞好道路整治工作,细化“双创一巩固”活动内容,按照莱发〔2006〕9号文件确定的任务,现就城市道路整治中的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管线下地、人行道铺装、城中村小街小巷治理等有关任务,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整治内容和标准要求
1、道路绿化。各类绿化植物品种和规格符合规定要求,形态整齐、生长良好,没有病株、死株。沿街单位实体院墙全部拆除,更换为栅栏,完善道路两侧及沿街单位院内院外绿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搞好院内绿化,使院内院外绿化有机融为一体,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2、环卫保洁。拆除部分路边低标准垃圾池,在道路沿线单位院内外按要求安装密闭式垃圾筒,进一步完善道路环卫设施;加强教育引导,使沿街单位和居民定点投放垃圾,力争做到袋装化,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分离,确保道路两侧干净整洁;规划、建设、执法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厕的规划建设管理;对能够对外开放的厕所,本着资源共享、造福于民的原则,按照二、三类公厕标准进行改造,对外开放,并安排专人按照公厕标准进行管理。
3、管线下地。对沿路、跨路的通讯、电力、燃气热力等地上管线实施下地,已经埋设弱电管沟的路段,弱电管线下地不再破路,都要进入管沟,其他所有管线今明两年都要埋入地下。
4、人行道铺装。按照规划,统一标高、统一色彩、统一标准,对人行道进行统一铺装和整修,今明两年完成。对在行车道与人行道之间擅自铺装上车斜坡的,要在10月底以前全部清除,由市执法局负责。
5、城中村小街小巷治理。要制定方案,按照街巷整洁、硬化、净化的要求,集中清理土堆、粪堆、柴草堆、垃圾堆、建筑材料堆等,清除街巷内饲养、养殖各类家禽、动物的圈栏、笼子及种植的各类作物,硬化街巷路面,合理布局安装密闭式垃圾筒,做到垃圾定点投放、收集。
二、完成时限
1、拆除实体围墙、更换栅栏、回填种植土、栽植常绿苗木、形成绿化图案工作,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补栽落叶乔木、形成整体绿化景观效果要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