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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莱政发〔2006〕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我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强化内部管理,实行规范运作,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优化政务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
  行政服务中心是集信息与咨询、许可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是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依法行政的阳光工程和重要形式。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通过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创新行政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搭建便民利民服务平台,把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二)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通过集中办公办事和“一站式”服务,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有利于促进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办事效率的提高,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新的模式。
  (三)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预防腐败和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改进行政许可方式,推行“窗口式”服务制度,将行政许可行为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服务,对预防和遏制腐败,推进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
  要按照“一口对外”、“应进俱进”的原则,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将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以行政许可为主要内容,其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社会中介和公益类服务为补充的综合型“便民超市”,要将适合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便民服务项目纳入中心,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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