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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一)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建立并完善冶金、化工、机械、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和钢铁、有色金属、矿石、粮食等重要原材料的定额管理,积极推进企业调整原料结构,改进产品设计,发展小型化、轻量化、节材型产品。该项工作由市质监局、经贸委、科技局、国资局负责。
  (二)加强木材节约代用和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利用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生产密度板等产品,禁止生产和限制使用一次性筷子。该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农业局、旅游局、林业局、质监局负责。
  (三)加大包装材料的节约力度。改进产品包装方式,抑制过度包装。加快推广散装水泥,提高散装率。该项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
  (四)积极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耗材、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大力推行住宅建设一次性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避免住宅二次装修造成的耗材、耗能和环境污染。该项工作由市建委负责。
  四、大力加强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矿产资源
  (一)执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27号),切实搞好土地的保护和利用。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建委负责。
  (二)科学制定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优化整合各类生产要素,科学选择建设用地,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该项工作由市建委、发改委、规划局负责。
  (三)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管理。按照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该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负责。
  (四)强化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研究出台《土地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制度。该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监察局负责。
  (五)加大墙体材料革新和新型墙材推广力度。实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 (瓦)生产线。抓好现有实心粘土砖(瓦)限产、转产或者关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鼓励发展多层、小高层建筑。该项工作由市建委、国土资源局负责。
  (六)鼓励工业企业发展多层厂房。轻工、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行业的新建项目必须建设多层厂房,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将现有厂房改为多层。该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经贸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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