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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

  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 任爱军(兼)
  成 员: 耿建山  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科
      亓复兴  劳动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
      孟庆勇  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秦存柱  经贸委企业科科长
      高 波  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吕 涛  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
      郝成国  建委工程建设科科员
      宋清华  公安局治安巡逻支队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王金升  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刘丰生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狄宪孔  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科长
      董 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
      韩玉武  统计局社会科科长
      宁 猛  总工会工贸工委主任

  附件2
  莱芜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职责分工

  为充分发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成员的职责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解决全市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会同联席会议成员研究制定解决工资历史拖欠的政策措施以及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制度,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抓好监管或所属企业解决拖欠工资的工作;指导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执法监察,纠正和处理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承担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根据国家和省、市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会同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研究提出困难企业调整改革方向和解决拖欠工资的政策措施;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企业拖欠工资的摸底调查和分析。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企业收入分配改革政策,改进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财务制度,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变现和土地出让收益的管理,支持国有企业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直接负责解决监管企业的工资拖欠问题,落实督办责任,确保清欠进度。负责组织监管企业对拖欠工资情况开展统计调查和摸底;督促监管企业制定本企业的清欠工作计划,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管和协调指导,落实经营者解决历史拖欠和预防新欠的责任,根据完成清欠任务或预防新欠的情况对监管企业经营者给予相应的奖惩;指导监管企业深化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完善内部分配办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从根本上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指导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监管企业解决好拖欠工资问题,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加快劣势企业的退出步伐。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完善国有企业土地收储和出让政策,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做好国有企业土地的收储和出让工作,对企业急需通过转让土地解决工资历史拖欠的,优先将企业拟转让土地纳入收储计划,及时实施土地收储和支付收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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