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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召集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或部分成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辑《联席会议简报》,印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及各区。
  (五)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在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的同意后,上报市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政府决定。

  附:
莱芜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张志刚  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任爱军  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王即平  经贸纪工委书记
      边增琦  财政局副局长
      刘慕平  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李志强  建委副主任
      王维平  公安局副局长
      田敬德  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花富义  司法局副局长
      林 飞  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副行长
      许圣文  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委书记
      张海龙  统计局副局长
      徐 静  总工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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