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召集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或部分成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辑《联席会议简报》,印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及各区。
(五)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在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的同意后,上报市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政府决定。
附:
莱芜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张志刚 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任爱军 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王即平 经贸纪工委书记
边增琦 财政局副局长
刘慕平 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李志强 建委副主任
王维平 公安局副局长
田敬德 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花富义 司法局副局长
林 飞 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副行长
许圣文 工商行政管理局纪委书记
张海龙 统计局副局长
徐 静 总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