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积极运用先进技术,打造优质可靠、覆盖广泛、安全稳定的信息化基础网络,为推进信息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坚持实事求是,立足我市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实际,强化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两种手段,使信息化在促进莱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真正发挥实际效果。
三、工作目标
到“十一五”末,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1、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化,构筑起“数字莱芜”的基本框架,全市信息化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2、建成宽带多媒体网络、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平台、全市综合信息共享平台;
3、建设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内、外网和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府办公无纸化和行政审批网络化;
4、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与管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交通、旅游等社会事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5、应用设计数字化、生产过程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在传统产业得到广泛推广,在规模以上企业普及率达到40%,1000家企业建立局域网,构筑一批数字化企业;
6、初步建成农业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网络体系,为农业生产经营和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进行科学有效管理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支持;
7、初步建成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电子商务体系,电子商务应用企业达到200家;
8、全市电话普及率达到80%以上,互联网用户达到20万户,上网计算机达到10万台,家庭计算机普及率达到30%,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40%,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基本完成;
9、信息产业、信息服务业实现经营收入超3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规划管理、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工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把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统一规划;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发改委分别负责电子政务内、外网及平台建设;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保证重点,并监督信息化资金的使用情况;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示范,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经贸、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促进信息化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大政府对信息化建设的引导性投入,重点支持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大力支持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和维护以及电子信息产品的开发。市网通公司在信息化建设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确保三年内投入1.5亿元,五年内投入3亿元,完善信息化基础网络,满足全市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各信息化应用行业和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对信息化建设的各类优惠政策,积极争取重点项目的扶持资金,加快信息化应用平台的建设;移动、联通公司在五年内确保投入2亿元建成先进的移动通信网络。广电局也要加大投入,尽快实现电视广播的数字化。要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统筹规划、有序建设、合理使用,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