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莱政发〔2006〕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的重大推动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的信息化建设已具备了良好的基础,成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但是与先进城市相比,仍存在全民信息化意识有待提高、信息化普及应用水平较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偏小等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有利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改善招商引资环境,提升莱芜的整体形象,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实施进程,为尽快建成“数字莱芜”,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定不移地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坚持引进、消化、再创新,突出政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农村信息化、社区家庭信息化、“平安莱芜”信息化、电视广播数字化、大力扶持信息产业等七个重点,全面提高经济社会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在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下,统筹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促进各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促进网络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利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互联互通。
2、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确定信息化的重点任务,以应用促发展,以发展促应用,加快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提高信息化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