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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协调工作小组更名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协调工作小组更名的通知
(肇府办函〔200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省加快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已更名为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为了做好上下对口衔接工作,市政府同意将市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协调小组更名为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更名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变,办公室仍设在市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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