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检查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豫建墙〔2007〕18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今年以来,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推进下,我省新型墙材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为全面贯彻《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2005〕5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办〔2006〕82号)精神,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决定近期组织对各地发展新型墙材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新型墙材发展工作。包括1-11月份墙材总量、新型墙材产量、新型墙材生产比例、新增新型墙材产能、产品结构和质量情况、主要承重墙材品种、市场供应情况等。
2. 新型墙材应用情况。包括1-11月份建筑报建开工面积、新型墙材建筑开工面积、新型墙材建筑应用比例、新型墙材示范工程完成情况、农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及试点村进展情况等。
3. 新型墙材项目建设情况。包括修订完善“十一五”规划和产能布局规划、建立项目库、落实扶持政策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情况、墙改基金投入情况以及新增规模以上新型墙材企业名单、产品名称、生产能力、投产时间及拟招商引资项目等。
4. “禁实”工作。包括已“禁实”城市巩固“禁实”成果、向所辖县(市)推进的措施和成效,未“禁实”城市的准备工作情况, “禁实”试点县(市)任务完成情况和省厅下达的县级城市提前“禁实”任务完成情况(年初已签订责任目标)。
5.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及实心粘土砖产量下降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步骤
1. 分组互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抽查和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2. 各组撰写检查总结汇报材料。
3. 由省厅组织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邀请省政府领导,省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参加。
三、检查时间、受检城市和分组情况
此次检查时间为11月21日至11月29日,分6个组、两个阶段,每个阶段4天。检查组由各市建委主管主任及墙改办主任组成。具体分组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