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任务
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以下行动:
1、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目标要求。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收缴产品做到100%销毁;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品种和生产经营场所得到坚决查处;此项工作由计划与政策法规科、种植业管理科组织实施。
2、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饲料的生产、销售档案记录。具体目标: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检查率达100%;饲料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保持在95%以上;饲料中“瘦肉精”检出率为零。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办公室组织实施。
3、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行动
具体目标。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率达100%,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达100%。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兽药产品合格率保持80%以上,力争兽药违法案件100%立案查处,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保证疫苗质量和有效供应。重点地区自产活猪瘦肉精和其他违禁药品检出率分别降到1%以下,进入流通领域猪的二维码耳标佩带率达100%。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办公室组织实施。
4、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目标。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自育、自用的除外);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其中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监管率达到100%;三类基地、一定规模养殖场等养殖环节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兽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阳性样品的追溯率达到100%;中等以上城市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此项工作由渔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5.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测。各地要按《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监测工作。以蔬菜、水果(柑桔)、肉类等产品为重点,积极开展种植业产品的农药、重金属残留检测,禽肉类产品的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磺胺类、苏丹红药物检测,依法查处和销毁不合格农产品,确保消费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药残留抽检率达100%。市、县(区)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监测工作的重点以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为主,在11月份开展一次柑桔为主的例行检测,依法查处和销毁不合格农产品,确保消费安全。此项工作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