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切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领导,根据省的要求,市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市委政研室、市府经研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加强对各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二)确保改革资金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项目和分担比例,落实分担责任。市政府加大对财力比较薄弱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促进我市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要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要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制订的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预算管理办法、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和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改革政策,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等行为,一经发现,对主要责任人先免职后查处。各级人民政府要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