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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核发焉耆晨曦椒业有限公司辣椒红天然色素原料加工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核发焉耆晨曦椒业有限公司辣椒红天然色素原料加工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批复


巴州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发焉耆晨曦椒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请示》(巴建城[2007]119号)及有关附图、附件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准该项目建设用地,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辣椒红天然色素原料加工厂;

  2、建设用地位置:位于焉耆县城东部,工一团八队以东,友谊干渠以南,开都河以北(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核准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为97375.99平方米。

  二、该建设项目用地性质符合焉耆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三、该用地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中,应按照规范要求明确用地的建筑系数、场地利用系数等指标。

  四、该用地规划中厂区布置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

  五、该用地规划中应按环保部门要求配建厂内污水处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规划图中应明确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位置、规模。

  六、该用地规划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配建必要的消防设施,做好用地内建筑及料台、料场的消防设计工作。

  七、用地规划必须征求水利部门的意见,做好南侧开都河防洪堤的保护工作,防洪堤外坡角50米以内的堤防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八、该用地规划中应进一步完善厂区绿地规划,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九、该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必须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将修改后的规划报建设厅备案,项目建设应严格按规划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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