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搞好培训工作。]要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普遍培训,培训的重点是选举的基本原则、法律法规及政策、选举各阶段的具体操作规范,切实提高有关工作人员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精心组织,确保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质量
(一)统一选举时间和步骤。全市正式选举时间为11月24日至12月2日,在此时限内,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选举投票日。各区、县(市)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做到统一程序、统一规范、统一发证、统一验收。
(二)严格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各项法定程序。一要推选好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严禁由个别组织或领导干部指定选举委员会成员。二要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努力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同时,要注意研究城市经济社会变化的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三要依法做好候选人的提名工作。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要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居民自荐候选人要提交书面自荐申请,居民小组推荐和10人以上选民联合提名的候选人要填写联名提名候选人表,之外以其他形式提名的候选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四要把好投票选举关。严格执行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的原则,确保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代写选票、委托投票的,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流动票箱要按规定的数量和要求设置,不能扩大适用范围。
(三)全面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一要做好交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好新、老社区居委会的交接工作,原社区居委会应将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交接给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支持、保障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迅速开展工作。二要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推选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居民小组长,推选产生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代表,由居民小组和驻区单位推选,每30-50户推选1名,总数不少于50名,社区居民代表应占社区成员代表的75%以上。三要整章建制。民政部门要指导帮助新一届社区组织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内部各职能委员会和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四要开展上岗培训。对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成员进行上岗培训,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熟悉社区工作内容,掌握社区工作方法,尽快适应和谐社区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