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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关于填报全省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及2007年在建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的安排意见

  1、建筑业企业(包括中央驻晋企业)进入“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要求:
  ⑴点击“季报”,分别填报2007年1、2、3季度的《山西省建筑业季度统计报表(建筑类企业版)》,填报完成后点击上报。
  ⑵点击“年报”,补充填报2006年《山西省建筑业生产情况年度统计报表(建筑类企业版)》、《山西省建筑业主要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建筑类企业版)》,填报完成后点击上报。
  2、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进入“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要求:
  ⑴对所属企业季度统计报表数据汇总后,分别填报2007年1、2、3季度《山西省建筑业季度统计汇总表(市级、专业部门版)》,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
  ⑵对所属企业2006年度统计报表数据汇总后,填报2006年《山西省建筑业生产情况年度汇总表(市级、专业部门版)、《山西省建筑业主要财务状况汇总表(市级、专业部门版)》,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
  (三)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山西建设信息网(网址为:www.sxjs.gov.cn)“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用户名及密码,对本市(县)2007年竣工及在建房屋与市政工程项目进行相关数据的填报。
  根据系统要求填报: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用地审批部门、规划审批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督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施工许可证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图审机构、施工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合同编号、工程造价、工程规模、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进度、质量评价、安全评价等相关数据。

  四、 上报时间
  建筑业企业请于2007年11月26日前完成网上数据上传工作,并将书面材料报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上报数据及材料进行核实,并于2007年12月10前完成网上数据上传工作。
  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07年12月10前完成网上数据上传工作,并将汇总材料打印后加盖部门公章报省建设厅建管处。
  业务联系人:刁宇   电话:0351-3070271

  五、填报要求
  建筑业企业要及时、准确地填报相关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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