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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关于填报全省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及2007年在建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的安排意见

山西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关于填报全省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及2007年在建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的安排意见


各市建设局(建委)、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企业行为、在建工程的监督和管理,推动我省建筑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及2007年在建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目的和意义
  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制定政策和规划、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提供依据。

  二、 填报主体
  2007年10月30日以前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全省建筑业企业(含中央驻晋企业)均应按要求填报企业基本情况及相应的统计报表。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本市(县)2007年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三、填报内容
  (一)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
  建筑业企业登录山西建设信息网(网址为:www.sxjs.gov.cn)“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相关数据的填报。
  登录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根据系统要求分别填报:
  1、企业信息:⑴企业基本情况:①企业基本情况㈠、②企业基本情况㈡;⑵企业简介;⑶企业章程;⑷企业组织机构图;⑸企业负责人:①法定代表人、②企业经理、③企业经营负责人、④企业技术负责人、⑤企业财务负责人、⑥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⑦概预算负责人;⑹项目经理(一级、二级、三级); ⑺有职称人员:①工程技术人员、②经济管理人员; (8) 持证上岗人员; (9)企业主要机械设备; (10)近三年的主要工程业绩(2005~2007年竣工工程及2007年在建工程)。并按系统提示的要求上传相关图片。
  2、企业备案:⑴资质信息;⑵资质证书。信息及数据填报完成后,点击“企业备案”菜单下的“数据上报”,上报至管理部门,并把填报的页面分别打印、整理后加盖企业公章,报送所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中央驻晋企业直接报送我厅建管处)。其中企业业绩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获奖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复印件留存。
  (二)统计报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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