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67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07]114号 2007年8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67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67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人事部《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宁夏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宁夏“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今后5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的一些重要专业技术领域,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依托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积极开展具有宁夏特色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重点行业领域中的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区重点行业领域和特色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与智力保证。
二、总体目标
用5年时间(2007年-2011年),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现代管理、能源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特色优势产业等6个行业领域,实施有宁夏特色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训 7万名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简称“567工程”),培养一批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促进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区重点行业领域和特色产业的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和竞争力。
三、培训内容与任务
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接受知识更新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 12天(72学时),其中专业科目的培训不得少于总学时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