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二是坚持科学监管,创新机制。三是坚持全程监管,依法行政。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整合资源。五是加强基层,强化基础。
(五)“十一五”时期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具有合肥特色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信用体系和评价体系,大幅提高全系统的基础设施、信息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使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和市场消费环境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全市食品、医药经济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食品安全保障更加有效。食品安全组织体系、信用体系、评价体系、信息规范发布体系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得到确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守法意识普遍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得到较好落实,食品安全风险和危害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公众的食品安全信任度、满意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明显提升。药品监督性抽验平均合格率98%以上,医疗器械监督性抽验平均合格率95%以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0%通过GMP、GSP认证和跟踪管理,特殊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覆盖率100%,县以上医疗机构和90%以上乡镇卫生院、85%以上村卫生室(含个体诊所)药房达到“规范药房”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全部达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违法违规药品广告得到有效治理。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贯彻 《食品安全法》、《
药品管理法》及医疗器械监管等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基本配套,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深入有效,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现场认证和执法监督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政务公开和文明执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
--全市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新的提高。制定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十一五”末,全系统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人员的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医学、法律或相关专业的对口率不低于70%。各级领导班子素质结构进一步优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普遍经受专业轮训和换岗锻炼,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丰富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岗位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