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
(厦建组〔2007〕33号)
各区建设局党委、市行政执法局党委、局属各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局机关党委:
根据厦门市委《关于开展全市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厦委办[2006]62号文)和厦门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的通知》(厦直组[2007]54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提出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意义
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全面推动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就是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主要内容,在省建设厅党组的指导和带动下,省、市、区三级建设部门通过统一目标要求,充实活动内容,规范组织方式,实施系统带动,上下联创,整体推动,扎实推进各级建设部门机关党的建设。促进我市建设系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效履行职责,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为建设经济工作服务,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城市建设事业服务。各级建设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要提高认识,以求真务实和改革创新的精神,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牢固树立全局的观念,增强责任意识,结合建设行业改革与发展实践,上下联动,齐抓共创,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的党建“三级联创”工作,努力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促进建设行业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全市建设系统“三级联创”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市委提出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总体部署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增强建设系统基层党组织活力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关键,以转变机关作风为突破口,以推动有效履职和创建一流业绩为重点,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市建设系统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三级联创”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围绕全局、推动履职,坚持执政为民、服务群众,坚持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