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资金项目按实际情况确定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以后新增补贴资金项目要逐步纳入。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7月20日)
组织县(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到上饶广丰县参观考察惠农资金“一卡通”实施模式。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7]44号文件精神,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一卡通”改革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区)要相应发布《告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宣传改革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具体明确补贴资金的标准及政策依据等,引导大家积极支持和投入改革。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10月31日)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明确操作流程。各县(区)参照上饶广丰县操作流程制定本地惠农资金“一卡通”操作工作流程,明确财政部门、相关主管部门、乡镇财政所和开户金融机构的相应职责。
3、开展业务培训。县(区)财政部门要对乡镇财政及相关站所的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资料传递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
4、采集、整理信息。乡镇政府组织相关站所,根据职责分工,采集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存折号、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并张榜公布,经农户签字认可后,建立信息数据库。
5、10月底前“一卡通”存折必须认定发放完毕,各项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组织人员负责对县(区)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逐项验收,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推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1、财政部门负责对惠农补贴资金进行整合,确保惠农补贴资金按时发放;会同相关部门对采集的惠农补贴资金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对资金发放进行监督;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硬件设施,实现县乡联网,数据传送,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