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成立萍乡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敏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 焰 市人民银行行长
成 员:李锦林 市经贸委主任
王 勇 市发改委副主任
彭发农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吴炳文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 军 市国税局副局长
蒋逸伟 市地税局副局长
肖秉毅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肖杰农 市工商银行副行长
明爱萍 市农业银行副行长
夏洪荃 市建设银行副行长
唐丽洁 市中国银行副行长
欧阳新萍 市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
龙爱民 省农信联社萍乡办事处主任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民银行,肖秉毅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一)市人民银行
1、市人民银行负责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向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培训、宣传工作;
3、确定需要征集的中小企业名单,将所征集的中小企业信息进行整理、审核,并上报总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市各金融机构
1、市各金融机构具体负责在本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的中小企业信息的征集,发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材料;
2、对开户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信用数据项》进行辅导、审核;
3、将开户中小企业报送的信息进行整理、核实,协助市人民银行将“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项”录入到企业征信系统。
(三)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积极参与萍乡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并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提供必要支持。
(四)市中小企业局配合市人民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培训。
五、工作步骤
(一)列出企业清单。市人民银行列出全市所有中小企业名单,并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入库企业名单进行比对,筛选出应征集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清单,并将清单分发至各中小企业基本户的开户金融机构。
(二)开展征集工作。全市金融机构按照市人民银行下发的清单向中小企业发放《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申报表》并征集相关信息。金融机构按期将加盖企业印章的填报信息提交市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