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引导和鼓励电子信息技术企业积极研发和推广适应农村特点、方便农民使用的各类信息产品和信息应用系统。加强信息化教育和培训,依托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各类农业信息网等,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
5.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和小水电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抓紧解决我省农村962万人饮用水水质不达标和局部地区饮用水严重不足问题。
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推进城乡统筹供水、联村集中供水和24小时不间断供水工程,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新建、扩建和改造一批水电站,扩大水电装机容量,加快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
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突出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全面实施封山育林,积极推进农田林网、城镇村庄绿化和通道绿化等生态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完成造林合格面积1400万亩,封山育林160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5亿株,全省有林地面积增加到7400万亩。
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实施森林、草原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和森林、草原病虫鼠害防治工程,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恢复和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太行山、燕山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大力推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采取草地改良、围栏封育、禁牧舍饲、人工种草等措施,恢复与保护草原生态。加快建设生态与农业气象监测系统,为生态环境建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加大村镇规划和村庄整治力度。“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因地制宜,协调推进“四个一批”,即转变一批,城中村和位于城郊的村庄,与城镇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加快农村向城市、村组向社区、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提升一批,对具有较强产业基础和带动能力的村庄,着眼于培育区域经济中心,与周边村庄统一规划、联片建设,向小城镇发展;改善一批,对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村庄,立足现有基础,健全公共设施,改善人居环境,逐步发展为中心村;迁建一批,对少数地处偏远、人口较少、不宜生存和发展的村庄,逐步向城镇和有条件的村庄集中。
加快制定村庄建设与环境治理指导性目录,对符合目录的项目给予扶持。
开展以整治村容村貌、建设供排水设施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村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加强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加快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
(三)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省、市、县(市、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7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改造薄弱学校,逐步消除中小学危房,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办学。统筹整合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进村完全小学向集镇和中心村靠拢,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相对向城镇集中。鼓励山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有条件的平原地区兴办寄宿制学校。
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立县域内教师合理流动和城市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支教制度,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加快发展农村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大力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使之成为农村应用技术人才培养中心、成人教育中心和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培训中心。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实现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与当地农技推广中心的密切结合。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要向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倾斜,逐年增加对农村的投入,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师资水平。
2.切实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全面加强县、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改造,实现每个行政村有一个标准卫生所(室),到2010年,基本完成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任务,保障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条件。
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职责,切实将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村。建立和完善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将城市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列入项目管理。
加强农村卫生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村卫生机构就业,到2010年,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0%。加强农村计划生育体系建设,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推行优生优育。
3.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施文化先进县创建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活跃农民文化体育生活。加大对农村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促其加快发展。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品,加速形成文化产业基地。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鼓励传统艺术、民间艺术和工艺美术走产业化道路,运用科技手段,改造传统工艺,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加快形成剪纸、石雕、年画等富有河北特色的文化产品系列。
大力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业。以乡村文化为龙头,以乡村风光和乡村生活为依托,大力发展民俗旅游、生态旅游等,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创建”工程,提升旅游业文化含量,形成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
4.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做好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工作,到2010年,建立起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
健全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扩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不断加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力度,稳定资金来源,做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进一步推进敬老院管理模式改革,努力改善办院条件,提高集中供养率。加强农村福利事业建设,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
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努力创造条件,以个人缴纳为主,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积极推进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失地农民,按照当地生活水平,由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解决生计和养老保障问题,达到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加强农民素质建设,培养造就新型农民。
1.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落实对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培育社会需求量大的制造业技术工人和专业服务人才。扩大实施规模,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补贴办法,推行“培训券”制度,提高培训效率。“十一五”期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0万人次。支持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务培训基地,发展订单式培训。抓好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大力开展“绿色证书”培训和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十一五”期间,参加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农民达到5000万人次,培训“绿色证书”学员2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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