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冀政函〔2007〕34号 2007年3月2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
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促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现实基础
“十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2006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1605.4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2702.8万吨,棉花、蔬菜、干鲜果品、奶类、禽蛋、肉类、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分别达到62.8万吨、6646.8万吨、987.5万吨、417万吨、465.1万吨、606.4万吨和108万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民收入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十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2006年达到3801.8元。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全省县域生产总值占全省经济总量的70%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取得新进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
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备很多有利条件:党中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略,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环渤海”地区的崛起尤其是京津冀都市圈的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难得机遇;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广大农村居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迫切,积极性高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
但是,我省尚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初期发展阶段,生产力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高,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时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市化水平较低,财政实力较弱,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尚未消除,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经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农村民主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待加强。
客观分析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形势,挑战与机遇并存,矛盾和潜力同在。只要抢抓机遇,积极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十一五”期间一定能取得积极进展。
二、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一个中心”(发展农村经济),落实“三大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新农村建设体制),推进“四个一批”(将现有村庄转变一批、提升一批、改善一批、迁建一批),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基本途径,以发展县域经济为重要支撑,以创建文明生态村为重要载体,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新农村与推进城市化两大战略举措一起抓,着力提高政府主导能力、以城带乡和以工促农能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向农村倾斜,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
2.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完善现代农村流通网络体系,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3.坚持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三化”互动。通过农业产业化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减少农村人口数量;通过工业化、城市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4.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的首创精神,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政府积极引导扶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
5.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根据村庄区位、人口规模、经济基础、自然条件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新农村建设方式。
6.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盲目攀比,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达标验收。根据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现实基础,合理确定分区域阶段性目标和建设任务,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基础的关键时期,经过努力,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生产发展目标。农村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县域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产品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2%,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58%以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转化率达到4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耕地保有量保持938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6%。
生活宽裕目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达到4660元。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乡风文明目标。义务教育得到巩固和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农民接受培训的人次累计达到5000万以上,科技文化素质有较大提高。逐步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崇尚科学、诚信友爱、懂法守法、厉行节约的社会风气。
村容整洁目标。村庄规划科学合理,房屋建设经济实用,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沼气普及率达到2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4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村内主干道路硬化、街院净化和村庄绿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60%。40%的行政村跨入创建文明生态村先进行列。
管理民主目标。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村民自治机制比较健全,行政村村委会健全率达到100%。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更加完善,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三、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
(一)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增强县域经济实力。
1.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4000万亩稳产高产粮田,提高粮食作物的复种指数,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000万亩,总产稳定在2500万吨左右。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加快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体系和标准粮田建设,促进农机装备现代化和粮食加工转化,逐步形成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粮食产业带;加快邯郸、衡水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步伐,实施石家庄大型商品粮基地续建工程,争取保定、唐山等大型商品粮基地开工建设。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快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搞好农业综合开发,以粮食主产县为重点,加大改造中低产田力度。进一步优化粮食作物种植结构,稳定发展优质小麦和专用玉米等大宗粮食作物,积极发展甘薯、豆类等小宗特色粮食作物。
2.发展壮大农业优势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畜牧、蔬菜和果品三大主导产业,发展水产、棉花、林板(纸)、中药材等优势产业,重点抓好奶牛、肉牛、肉羊、蔬菜、食用菌、梨、枣、葡萄等八大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十一五”期间,畜牧业要突出发展奶牛,大力发展肉牛和肉羊,稳定发展瘦肉型猪和蛋鸡,建立起完善的畜牧业生产和服务体系,把畜牧业打造成农业第一主导产业,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655万吨、510万吨、900万吨;蔬菜业要加快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无公害生产;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出口型果品产业,建成标准化果品生产基地1800万亩以上,优果率提高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