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进度的通知
(陕教资〔2007〕100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科教发展局:
全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以来,各市县为加快“工程”进度做了大量的工作,到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2006年下达的任务。但是,目前各市县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已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整体进度。为确保如期完成“工程”目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实施“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落实惠民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重大举措,是省委、省政府考核我省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市、区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对改造中小学校舍危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危改项目进展缓慢的县(区)要采取特殊有效措施,督促加快工程进度,在拆除现存所有D级危房的基础上,确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的2006年危改任务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工。
二、强化责任,加强督察。为了保证项目目标如期完成,各地要落实教育局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未完工项目较多的市(区),市(区)教育局要确定领导分片包抓有关县(区),对项目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专项检查,实行量化考核。同时,省教育厅也将对各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将结果在全省通报并通知相关市政府及主要领导。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省教育厅对各市、县(区、市)危房改造工程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的项目考核。凡是2006年危改工程不能按期完成的县(区、市),省教育厅将不安排该县2007年度教育专款项目;凡是2006年危改工程还未开工的项目,省里将取消其省级专项补助资金额度,并从以后年度其他项目资金中扣减相应额度,调整给其他危房改造工程进展快、实施好的地方。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或者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延期误工的,省教育厅将报请省政府按照《陕西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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