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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冀政函〔2007〕45号 2007年4月2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2007年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

  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能源供给和能源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为促进全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加快实现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战略目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特制定本规划。
  一、能源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能源发展现状。2005年,全省能源消耗总量为19745万吨标准煤,一次能源消耗总量14141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总消耗为16500万吨(折合标准煤1221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耗6000万吨,冶金及焦化行业煤炭消耗5300万吨,化工行业煤炭消耗1500万吨,建材行业煤炭消耗1750万吨,民用及其他行业煤炭消耗2300万吨,出口50万吨。原煤产量7900万吨,其中国有重点煤矿5669万吨,地方及乡镇煤矿2287万吨。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由煤炭调出省变为调入省,煤炭净调入约8500万吨。全省生产原油560万吨,加工原油900万吨;生产天然气6.5亿立方米,消费天然气9亿立方米。
  电力作为主要二次能源,2005年,全省拥有装机容量2293.3万千瓦(6000千瓦及以上)。其中,火电装机2230.3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7.2%;水电装机52.1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3%;风电装机10.9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0.5%。全省发电量1332.4亿千瓦时,其中南网772.69亿千瓦时,北网559.69亿千瓦时。
  (二)面临形势。
  1、国内外能源发展形势。“十一五”期间,国际能源形势依然严峻,能源价格高位运行的局面仍将持续,我国能源供应面临资源、环境、运输和安全等多重制约。国家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确定了总的能源方针:即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时,提出了“十一五”末全国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总体目标。
  2、能源发展分析。一是节能降耗任务十分艰巨。2005年万元全省GDP综合能耗1.96吨标准煤,高于全国1.22吨的平均水平,实现2010年万元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难度很大。二是能源供需矛盾突出。虽然电力供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初步缓解,但煤炭、天然气等供应缺口依然较大。三是能源和环境协调发展任务艰巨。我省是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国家要求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在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四是能源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耗的86.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石油、天然气、水能等资源相对匮乏,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五是新能源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成本、技术等因素制约,新能源在“十一五”期间还不能大量替代传统能源。总的看,我省一次能源相对不足,将在较长时期内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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