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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冀政办〔2007〕4号 2007年4月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河北省电网(含河北南、北网,以下同)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河北省应对和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省内电网(南网或北网)、省会城市电网或地级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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