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各县政府为各县辖区项目建设的行政责任单位,负本县项目建设的行政领导人责任。组织好本县项目配套资金的筹措和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县各相关部门对应州级各主管部门的职责,负本县项目建设的相应责任,对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质量负责。
(三)抓好产品认证及标准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核桃、花椒产品的认证工作和商品注册工作。抓好良种培育,做好良种保存和利用工作,做到基地建设择优选择、统一品种。核桃品种以巴塘、得荣为主,花椒品种以九龙县九龙花椒为主。同时,要着力推进标准体系的建设,要使项目建设从环境条件、品种、生产、贮藏、加工等到质量做到有标可依,按标准生产,当前要尽快着手种苗繁育、无公害生产、规范栽培技术规程等方面的标准制定。
(四)加快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1、州发改委、州林业局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甘孜州特色林果核桃产业建设规划》、《甘孜州特色林果花椒产业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深度达到产业化建设的深度。建设内容主要涉及:(1)种苗基地;(2)生产基地;(3)小型水利;(4)改土改田;(5)果园道路建设;(6)农民技术培训;(7)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及其它设施设备;(8)引进龙头企业,建设加工厂,生产系列产品等。
2、在规划基础上分别形成核桃、花椒产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委托省相关部门对规划和可研进行审查,争取省立项批复或州发改委自行审批。
(五)认真组织年度计划实施和资金筹措
1、一是核桃生产基地:2007年建设计划18280(2007年含东部4000亩)亩,其中南部:巴塘县4280亩、得荣县4000亩、乡城县4000亩、稻城县1000亩、雅江县1000亩,共需苗木54.8万株,项目种苗费总计279.2万元。截止目前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已投入资金31.4万元,尚差种苗费247.8万元。其筹措方案为:州财政56万元,州扶贫办去年下达得荣、乡城两县的160万元核桃基地建设资金中110万元用于种苗补助,州林业局在森林植被恢复费中筹集35万元,州财政支农资金补助15万元,各项目实施县自筹资金配套31.8万元。二是种苗基地,得荣核桃优良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和利用基地建设75亩,投资7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60万元,地方自筹10万元。
2、东部花椒生产基地:2007年建设计划12500亩,其中:九龙县7000亩、丹巴县3000亩、泸定县1500亩、康定县1000亩,需种苗62.5万株,项目种苗费总计62.5万元。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已投入资金13.5万元,还需种苗费49.00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州财政补助24万元,州林业局筹措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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