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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生态林业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生态林业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漯政[2007]94号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2007年,我市生态林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城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漯发〔2007〕18号)精神,以创建“林业生态县区、生态林业示范乡镇、生态林业小康村”为载体,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通道绿化、村镇绿化、农田林网、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建设先进生态文化,生态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干事创业精神,促进生态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
  一、授予临颍县、郾城区为林业生态县区创建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二、授予舞阳县北舞渡镇等11个乡镇为生态林业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授予漯河经济开发区铁炉村等10个村为生态林业小康村创建先进单位,各奖励电视机一台。
  四、授予漯河市林苑科技示范园区等6家单位为生态林业建设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五、授予杨雪琴等112名同志为2007年度生态林业建设先进工作者。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进取,创优争先,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1
  2007年度生态林业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一、林业生态县(区)建设先进单位(2个)
  临颍县 郾城区
  二、生态林业示范乡(镇)建设先进单位(11个)
  临颍县: 窝城镇   大郭乡
  舞阳县: 北舞渡镇  孟寨镇
  郾城区: 裴城镇   黑龙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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