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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2007年度“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和“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2007年度“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和“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7〕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开展2007年度“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和“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日

关于开展2007年度“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
和“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在全社会开展一次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07年10月17日-11月17日在全市开展“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和“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以及自然灾害、重病、残疾等原因,仍有一部分弱势群体生活比较困难,需要党和政府的关怀,需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助。在全市开展“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和“慈善一日捐”活动,让贫困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友善爱心,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关注民生民情,共建和谐萍乡的实际行动。
  二、活动主题
  捐一日工资助寒门学子,献一份爱心帮贫困家庭。关注民生民情,共建和谐萍乡。
  三、活动的原则、范围、标准
  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范围:全市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驻萍各单位(部队)的全体干部职工、教师、官兵、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捐赠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标准:倡议个人捐赠一天的工资或收入,企业捐赠一天的收入或利润,也可向萍乡慈善会捐赠永久性的慈善基金或设立阶段性的项目冠名基金。鼓励个人和企业多捐。
  四、捐款的用途
  一是资助我市以高中生为主的寒门学子;二是资助我市因灾、因病、因残等特困家庭缓解生活困难。三是资助孤儿。
  五、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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