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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3、主动意识不强,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不力。一些部门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未能按照《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发〔2006〕14号)的要求主动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自己部门需要保障的内容,导致主网站内容不够丰富和完善。
  4、工作措施不力,网站建设不够完善。除了少数几个领先的网站外,大部分网站服务内容都不够丰富、功能不够完善。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全面。除领导分工、机构设置、新闻动态等基本信息公开较好外,办事指南、人事任免、财政公开等深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较差。二是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有的网站没有按照为民、便民的原则进行网站建设,网站自建站起就一成不变,没有根据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需求适时调整相关栏目信息,或是在新栏目设定以后,相关内容保障完善滞后,造成信息陈旧、栏目形同虚设,如有的网站开设了“理论研讨”栏目,仅在2006年11月发布了一条信息;有的开设了“中考成绩查询”栏目,但数据库只更新到2005年,开设了“招商引资”栏目,但一条信息也未发布;有的开设了“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栏目,仅有在2004年和2005年更新的几条信息。三是在线办事能力弱,与民互动渠道缺乏。大部分网站没有实现在线办理、表格下载等网上办事功能,对“领导信息”、“投诉信箱”等互动渠道也缺少专人维护管理,未起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作用。
  5、信息互通不畅,部门网站资源未与市政府门户主网站实现共享。一些部门网站未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政府门户网站群”工作思路来建设网站,极少与市政府门户主网站联系,部门网站与市政府门户主网站脱节现象比较严重,对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造成了很大的障碍;有的部门除本部门网站外,下属二级机构也建立了网站,有的还开通了专业信息查询系统或在线办事项目,但这些本可以共享的资源未能实现共享,资源效益未能实现最大化。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有效地利用这一为民便民的窗口和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把政府网站建设作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和日常办事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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