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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濮阳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 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濮政〔2007〕74号)


  2007 年,全市上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龙乡精神,以深化水利改革为动力,以“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为载体,以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防洪除涝、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面上灌排体系建设为重点,掀起了大规模、持久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新进展。“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积极性,优化了水利投入机制,加快了水利建设步伐,强化了农业基础。在这项活动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推动“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
  一、濮阳县等3 个县为“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获奖杯先进县,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 万元。
  二、濮阳县徐镇镇等15 个乡镇为“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获奖杯先进乡镇,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 万元。
  三、对在“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中连续两次获得先进个人称号的李淑娟等9 名同志予以嘉奖。
  四、授予刘爱剑等63 名同志为“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开拓进取,在“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并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进一步提高对水利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深入地开展“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坚持不懈地兴水利、除水害,夯实农业基础,为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1.2007 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获奖杯先进县区名单
  2.2007 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获奖杯先进乡镇名单
  3.2007 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受嘉奖人员名单
  4.2007 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2007 年度“龙乡精神杯”竞赛活动获奖杯先进县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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