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演练。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 号),认真制定、修订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普遍开展一次演练。公安消防部队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开展“六熟悉”(熟悉道路水源、重点单位分布、主要灾害事故处置对策及程序、重点部位、消防设施、消防组织及灭火抢险任务分工)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重点选取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人员密集场所等四种类型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实战、实装演练,每一类单位演练率不少于总数的40%。
(五)层层督导。市、县(区)两级政府要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开展监督抽查,推动冬季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社会单位逐一进行检查,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市政府要对辖区内各县(区)及有关行业、系统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行业、系统内部也要组织开展督查互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级督查组要向当地政府下发督办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 年11 月2 日至11 月15 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政府、有关局委要层层签订冬防工作责任书和承诺书,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 年11 月16 日至2008 年2 月29日)。各县(区)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冬季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 年3 月1 日至15 日)。各县(区)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验收,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对全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各县(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火灾形势、执法总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领导小组,由阮金泉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光耀、市公安局副局长范玉龙为副组长,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建设、商务、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和旅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邢明典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联系人:刘志亮;电话:88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