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巩固完善部门齐抓共管消防工作机制
1.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于3 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
2.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决定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有关部门要采取断水、停电、查封、暂扣许可证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到位。
3.各级政府对公安机关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10 日内作出决定;对公安机关依法报请责令停产停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7 日内作出决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落实保障安全的措施。
4.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七)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使“三会一标”(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实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213 个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三会一标”工作任务,既要有消防安全标识化的管理,又要使社会单位员工切实掌握“三会”的基本知识。
四、工作方法
(一)网格排查。各县(区)要围绕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重点,针对不同整治对象划分消防安全检查的基本单元。华龙区要把重点放在“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以街道为主线进行排查;高新区要把重点放在易燃易爆单位、化工企业和“三合一”场所,以公安派出所辖区为界限进行排查,公安派出所的辖区管理到哪里,消防排查就延伸到哪里;濮阳县要把重点放在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和油区,以乡镇单位进行排查;其他县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进行排查整治。各县(区)要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民政、交通、商务等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
作人员混合编组,开展立体网格式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就自身消防安全主动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作出承诺。各有关委局、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以及省辖市之间要层层递交承诺书,确保落实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