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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重点项目实行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州级分管领导职责:指导、督促相关州级部门和县做好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对分工负责的重点项目进行调研和检查;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及时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向州委、州府汇报。
  各县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所在县重点项目的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及时协调处理工作各种利益矛盾;督促项目业主抓好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对重点建设项目在供地、供电、供水和物资供应上给予倾斜和支持;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随时跟踪、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建设进展情况。
  州级行业部门职责:州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配合重点项目业主抓好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建设过程中的协调服务、申报、转报、核准等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和项目业主加强重点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围绕重点项目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项目进度的统计、信息等情况汇总报告工作;依法认真履行部门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四、考核程序及办法
  对2006年度重大建设项目的考评,要严格按照州下达的文件通知精神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为依据,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考评工作由州目标办、州发改委具体组织实施。一是州级各责任人要对所分管的各重点建设项目要加强管理,切实履行好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地认真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每半年对分管的项目要全面督促检查一次,对半年和全年计划执行的检查情况要及时向州委、州政府作出汇报。二是州目标办、州发改委要制订好考评的相关表格、有关规定和考评文件通知,于十一月份提前全面安排和布置。三是各州级责任人要对所负责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和责任书履行情况,认真开展总结和自查自评工作,并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四是各县、各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州级监管部门要将自查情况和项目打分统计表按规定报送州目标办和州发改委,未按规定和要求上报的县和部门一律不进行考评。五是州目标办、州发改委进行综合汇总、综合考评,提出初步建议意见,作为全州重点建设项目考评和奖惩的依据,报州政府研究决定。六是州政府召开会议,予以表彰。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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