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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重点项目实行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重点项目实行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甘府发〔2006〕2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切实做好2006年度全州“四个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督察和协调服务,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快我州支柱产业的培育壮大进程,为“十一五”规划的实现开好头、起好步,现就我州2006年度重点项目责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6年度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全州2006年“四个一批”重点建设项目112个,项目总投资2910.21亿元,较2005年增加1848.52亿元;2006年度计划投资62.14亿元,较2005年增加19.77亿元,增46.67%,占全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76亿元的81.76%。按“四个一批”分类:竣工投产项目19个,计划投资13.15亿元,较2005年增加6.32亿元;加快建设项目29个,计划投资27.43亿元,较2005年基本持平;争取开工24个,计划投资21.56 亿元,较2005年增加13.55亿元;加快前期工作项目41个。
  二、落实责任的原则
  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原则。按照州委、州府领导分管的工作和已确定的“四个一批”重点项目州级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根据州下达的重点项目计划,对2006年度全州重点项目工作进行具体责任的划分。在实际工作中要求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研究,重要事项还要集体研究,重大问题还需提交州委政府决定。特别是需要州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政府分管领导要主动积极配合其它分管领导开展工作。
  难易搭配、远近结合原则。依照项目建设条件和环境状况,将近期和远期建设项目合理搭配,落实到人。
  目标考核、奖惩兑现原则。按照州下达的计划、所签订的目标任务和责任书,纳入全州综合目标考评和本部门、本单位的全年目标考核,州政府将在下一年度对上年度全州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考评,兑现奖惩。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
  2006年度全州“四个一批”重点项目责任实行严格的四级分工负责、签订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制度,确保今年全州重点项目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州级分管领导和各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向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
  项目业主责任:全面负责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对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负直接管理责任;对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的应负直接责任;对项目建设情况,要按省、州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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