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老龄办和市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老龄办和市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老龄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地税局《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七日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市老龄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地税局)

  养老服务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20.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约2万人。未来15年我市老年人还将以年均2%的速度持续增长,平均每年净增老年人口0.4万人,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将更加突出。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更快更好的发展,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我省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曾对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籍、心理支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平安萍乡、共创富民兴萍大业的迫切需要。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利于保持家庭关系稳定和睦,促进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和谐相处,也有利于促进我市相关行业发展和扩大再就业。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政策措施
  发展养老服务业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便捷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